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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考试培训班招生要求

发布机构:国内知名建工培训机构时间:2022/12/1 8:38:34点击: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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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的相关职业要求。根据对报考消防设施操作员五级/中级工的考试要求,除了要求参加考试的老生提供能证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的材料,也需满足相应的相关职业报考要求。

  消防设施操作员五级/初级工的相关职业要求

  相关职业是指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工程技术人员、消防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工程

  技术人员、安全评价工程技术人员、人民警察、保卫管理员、消防员、消防指挥员、消防

  装备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监督检査员、森林消防员、森林火情瞭望观察员、应急

  救援员、物业管理员、保安员、智能楼宇管理员、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机械设备安装工、电气设备安装工、管工、电工、。

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的不可诉性

  火灾发生后,消防机构作出了行政处罚,对行政处罚合法性的审查必定先审查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的合法性;而一旦消防机构只作出火灾事故责任认定,并没有作出行政处罚,由于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独立产生任何法律上的后果,并不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影响,也就没有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进行救济的必要。因此,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具可诉性,其不可诉性也不影响火灾事故责任人及相关人的权利救济。

  一旦消防机构作出了火灾事故责任认定而不作出处罚决定,会不会由于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的不可诉性影响火灾事故责任人及相关人的民事权利呢?答案是否定的。一旦消防行政管理相对人对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的合法性产生怀疑,进而对相互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产生争议,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进行救济。在民事诉讼中,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的性质决定了其在民事诉讼中只能是一份普通证据,法官在决定采纳与否不能因为其是专门机关作出就直接采纳,应当象审查其他证据一样对其合法性作出审查。即使通过了合法性审查,还必须注意民事归责与火灾事故责任认定归责的不同,对其谨慎审查后决定是否采纳。因此,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的不可诉性也不会影响火灾事故责任人及相关人的民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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